-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5-0123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5〕1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7-04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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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省高速集团,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省防指《关于启动防台风Ⅳ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5〕10号),南海热带扰动已于2025年7月4日8时发展为热带低压,有可能于今天夜里至5日上午加强为今年第4号台风“丹娜丝”。福建省气象台7月4日11时发布“台风预警IV级”。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7月4日11时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应急办决定同步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可能带来的大风、降雨影响,周密部署防范措施,强化临灾预警“叫应”,及时启动或调整响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好周末带班值守人员和应急处突力量,确保有情况及时调度处置。沿海高速公路和港口严格按照“三管三应三落实”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5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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