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5-0140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5〕2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7-2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5-07-25 00:00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省高速集团,厅直相关单位:

  福建省气象台2025年7月23日9时30分解除“暴雨预警Ⅲ级”。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省防指决定于7月23日10时终止防汛应急响应。省厅应急办决定同步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及降雨趋势,强化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持续做好相应防范工作。要防范地质灾害滞后性,加强雨后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高挖填方路段等重点区域的巡查,落实“雨后核查”制度,及时处治安全隐患、消除致灾风险。

  今天8时,菲律宾以东热带低压加强为今年第7号台风“范斯高”,逐渐趋向我省外海渔场。请各地各单位密切关注。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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