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船舶、船员和通航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以及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水域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内河水上交通管制、防治污染、水上消防和救助打捞。承担内河船舶通信导航事务性工作。按职责范围指导全省内河船舶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