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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第二次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执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5-12-22    浏览量:{{ pvCount }}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5%的抽查比例,2025年11月26日-28日期间,我中心随机抽取3个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批复涉及的5个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抽查

项目

检查企业/单位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1

2025年11月26日

组长:郑艺鹏

组员:冯洪亮、吴哲夫、张龙辉

京台通道支线延平至闽侯高速公路(古田黄田至闽侯鸿尾段)与泮洋至水口高速公路水口闽江特大桥

宁德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选址改变未及时向航道现场管理机构报备,并向原审批部门审核。

对项目新址情况进行重新评价,并向航道现场管理机构报备,报原审批部门审核。

2

2025年11月27日

组长:郑艺鹏

组员:冯洪亮、吴哲夫、张龙辉

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贵岭大桥工程

南平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 施工前,未报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涉及航道、通航有关内容至航道现场管理机构。

2. 未按要求设置桥梁导助航设施。

3. 与航道、通航有关建设内容完工后,未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未报送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清除情况等资料至航道现场管理机构。

4. 实际施工中将批复的净宽72.2m变为67.5m,对航道通航产生不利影响,未开展补充或重新评价,并报审。

1. 补充报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涉及航道、通航有关内容至航道现场管理机构。

2.报送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清除情况等资料至航道现场管理机构。

3.按要求设置桥梁导助航设施。

4.及时清除施工临时承台设施

5.对项目涉及航道、通航有关内容变更情况开展重新评价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核。

3

2025年11月27日

组长:郑艺鹏

组员:冯洪亮、吴哲夫、张龙辉

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福界洋大桥工程

南平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施工前,未报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涉及航道、通航有关内容至航道现场管理机构。

2.未按要求设置桥梁导助航设施。

3.未按图施工桥梁防撞设施,橡胶护舷缺失。

4.与航道、通航有关建设内容完工后,未报送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清除情况等资料至航道现场管理机构。

5.实际施工中将批复的双孔单向通航孔布置方案变为单孔,未向原审核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1.补充报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涉及航道、通航有关内容至航道现场管理机构。

2.报送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清除情况等资料至航道现场管理机构。

3.按要求设置桥梁导助航设施。

4.完善安装防撞设施橡胶护舷

5.对项目涉及航道、通航有关内容变更情况办理变更手续。

4

2025年11月27日

组长:郑艺鹏

组员:冯洪亮、吴哲夫、张龙辉

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下沙大桥工程

南平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施工前,未报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涉及航道、通航有关内容至航道现场管理机构。

2.未按要求设置桥梁导助航设施。

3.与航道、通航有关建设内容完工后,未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承台四周钢筋头外露),未报送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清除情况等资料至航道现场管理机构。

4.实际施工中将批复的净宽72.2m变为70m,对航道通航产生不利影响,未开展补充或重新评价,并报审。

1.补充报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涉及航道、通航有关内容至航道现场管理机构。

2.报送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清除情况等资料至航道现场管理机构。

3.按要求设置桥梁导助航设施。

4.及时清除承台四周钢筋头

5.对项目涉及航道、通航有关内容变更情况开展重新评价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核。

5

2025年11月28日

组长:郑艺鹏

组员:冯洪亮、吴哲夫、张龙辉

国道G205线上杭县背头岭至湖洋段公路工程富古大桥工程

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1.施工前,未报送初步设计中涉及航道、通航有关内容至航道现场管理机构。

2.未同步开展桥区航道专项设计。

1.补充报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涉及航道、通航有关内容至航道现场管理机构。

2.开展桥区航道专项设计并同步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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