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系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驾驶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男性、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
3.持有准驾车型C1以上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熟悉交通法规、省内道路,熟练使用导航软件,具备一般车辆日常维护经验;
4.勤勉敬业、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服从调度工作安排;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6.身体健康,无不适应驾驶员岗位的疾病。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0月2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证件,个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及相关工作证明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452769550@qq.com),并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91-87077567(刘女士),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83号。
(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考核。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核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采取笔试、路跑测试两种方式,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驾驶技能等综合能力。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2022年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聘驾驶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所持“福建健康码”为绿码。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聘用
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合同期2年,试用期两个月。薪资待遇按照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