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21〕40号)、《福建省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达标考评办法(2017年修订)》(闽地海海事〔2017〕33号),经各县(市、区)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对全省内河非营业性渡船渡工、村(居)船管员、乡(镇)船管员考评,各设区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复评,省地方海事发展中心结合省级督查情况进行了抽查复核。经研究决定,拟对2022年共有82名渡工,65名村船管员,39名镇船管员全部或部分考评达标,予以发放奖补资金;2022年内河渡工考评达标奖补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比原标准提高了200元,拟对2021年度94名考评达标渡工予以追加奖补资金。
现将2022年奖补资金及2021年追加渡工奖补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若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对象或金额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福建省地方海事发展中心监察审计处或海事管理处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福建省地方海事发展中心监察审计处、海事管理处,受理电话:0591-87077636、0591-87078307,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283号,邮编350002。
福建省地方海事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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