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福建省地方海事局(福建省船舶检验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在省政府办公厅、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海西交通发展和促进福建交通阳光行政工程为要义,以推进“服务型、廉洁型政府部门”的建设为目标,根据交通港航及地方海事的行业特点,在不断的摸索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实现阳光行政。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我局于2010年8月重新调整充实了福建省港航管理局、福建省地方海事局(福建省船舶检验局)政务公开要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对信息公开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公开办(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领导担任信息公开办主任、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二)重视制度建设,实现工作的有序化、常态化
为了加强对全省交通港航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的监督管理,我局以《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闽交办[2008]13号)为依据,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项,将局机关及局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
(三)、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参加由厅里组织培训班,从领导组织层面、制度建设层面、信息服务层和技术层面对我局直系统及全省交通部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指导。此外我局多次召集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处室的干部及联络员参加由办公室主持的交流培训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0年度我局共完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306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以门户网上发布为主,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信息同步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进行发布公开。并在局机关大楼一楼设置了交通政府信息查阅点,便于群众查阅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在2010年度共收到当面申请0次,网上申请0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2010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实行“阳光行政”的重要内容,是强化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局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公开目录与公开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