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福建省港航管理局、福建省地方海事局(福建省船舶检验局)政府信息公开办严格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附表等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为2014年1月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可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福州市杨桥路283号;邮编:350002;联系电话: 0591—87077638;传真号码:0591—83772622;电子邮箱:ghjbgs@.fjjt.gov.cn)
一、概述
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要求,结合全省港航、地方海事工作实际,以推动阳光行政、透明行政、公正公开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我局管理与服务各项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我局管理职能转变、权力规范运行和依法行政。
我局门户网站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访问量1659人次,发布动态信息 108条,回复公众留言0条。在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刊发的报道12条,在厅网站、厅交通信息刊发信息12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共计108条,累计共3675条。
(二)公开信息类别
1、局概况信息。包括局行政管理职能权限、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内设处室及下属机构设置情况等。
2、办事指南及程序。包括各业务处室的工作规则、工作职责、办事指南、办事程序等。
3、人事信息。包括干部考核任免、新录(聘)用人员公示等。
4、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包括各级各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公告、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5、行业管理有关事项。包括水运工程、港政航政、航运管理、海事船检等行业管理服务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办事结果等。
6、规划信息。包括全省港口码头、航道、陆岛码头、内河搜救系统等项目规划及审查等情况。
7、统计分析。包括全省港口投资、生产,水路客货运输,闽台海上运输统计分析数据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以门户网上发布为主,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信息同步在新闻媒体进行发布公开。并在局机关大楼一楼设置了交通政府信息查阅点,便于群众查阅咨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在2014年度共收到当面申请0次,网上申请0次。另收到网上咨询申请0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2014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未接到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工作力量不足。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人员偏少且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
2、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指定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发挥公开办作用,调动各处室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结合局网站建设,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梳理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