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就2023-2024年度办公用品项目进行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人: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二)项目内容:2023-2024年度办公用品
(三)项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3层省交通保障中心
(四)项目要求:
1、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后,须30分钟内予以响应,8小时内送货上门;
2、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办公用品为通过合法渠道获取且均为正品产品(提供承诺函),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
(六)结算方式:季结
二、资质条件
(一)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办公用品;
(二)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提供材料
(一)报价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多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代表(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报价供应商代表是法人代表的,无须提供);
(四)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上下载);
(五)承诺函;
(六)报价单。
注:以上提交材料进行密封处理,并在封口处盖公章。报价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中心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即刻取消其比选资格。
四、报价时间与地点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17:30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3层省交通保障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杨女士 0591-87078782
五、比选原则
以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比选材料作废。
附件:办公用品报价单
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