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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时间: 2022-03-17    浏览量:{{ pvCount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福建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编写,现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福建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2、规划范围:重点空间范围为福建省行政管辖范围。

3、规划目标:到2035年,建成交通强国先行区,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交通基础设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持续保持全国领先。“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枢纽基本建成;建成两岸往来的便捷枢纽;建成福建“211”交通圈,融入“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城乡区域交通协调发展达到新高度,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交通科技创新中心,交通设施实现数字化及智慧管理;建成绿色生态交通走廊;现代交通运输服务业规模、质量、效益居全国前列;为我省基本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和“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新局面提供坚实交通基础保障。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本次规划项目(示意图粗精度)可能影响自然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分析与采取的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项目实施后陆域部分原有的自然环境将被交通设施取代,岸线开发将永久改变岸线资源的天然状态,被占用的陆域植被、底栖生物将遭受破坏。通过优先对于涉及生态敏感区,采取相应的环保和生态修复措施后,将其影响降低最低水平。

2、水环境:规划实施后区域各交通运输方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有所增加,从总量上看,交通基础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总量很小,不会对水污染物总量构成明显压力,并且由于交通网辅助设施的分布较为分散,也不会引起局部可见的积累效应。

3、环境空气:福建省综合交通网规划实施后,增大了NOx、CO等污染物的浓度和排放量,但总体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比例较低。公路和铁路方面,交通量较大的城镇路段尾气排放量较大,对沿线大气敏感目标会形成一定影响,其他路段污染影响相对较小。通过采取严格标准、新能源车推广、LNG船舶、港口岸电等措施,污染控制目标的可达性较好,整体上不会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4、声环境:交通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运营中,会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应注重线路、点源噪声污染对邻近敏感目标、集中居民区进行避让,无法避让的噪声源可通过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减缓影响,在具体项目阶段评价噪声达标后实施。

5、区域环境风险:港口水运历来存在较高的污染损害事故风险,往往会造成对航道和港口水域及邻近沿岸的不利影响。公路的环境污染事故主要来源于交通事故,其线路环境风险事故较低,尤其是危化品运输的环境风险事故更低。新增油气管道一旦发生泄漏、扩散或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其环境风险也将进一步增加,应做好充分安全论证和应急预案后实施。

四、评价结论

规划贯彻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了福建省综合立体交通网布局,加强公路、铁路、民航、管道、水运多式联运,大幅提高了综合交通运输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规划与《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等有效衔接,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交通强国发展战略的具体要求,对于推动福建省交通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规划实施可能会对部分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资源占用、生态影响和污染排放等方面。一是规划实施需要消耗一定的土地、通道资源,消耗能源并产生碳排放;二是可能对局部陆生和水生生态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与部分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存在空间冲突;三是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等污染物,特别是汽车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危化品车辆泄漏风险和管道泄漏爆炸风险,如未得到妥善处理,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安全带来一定损害。

经综合论证,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时序等环境合理性较充分,资源能源消耗、生态影响和环境影响总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环境准入清单”的基本要求,重点项目安排合理。通过严格实施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优化选位避让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和风险防控能力,规划实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集约利用资源,最大限度避让环境敏感区,严格控制环境污染,鼓励新建交通基础设施按照绿色交通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前提下,从资源环境角度,《福建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是总体可行的。

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登陆福建省交通规划办公室网站,

(网址:http://jtyst.fujian.gov.cn/fjjtghb/)

规划负责单位:福建省交通规划办公室

规划单位联系人:郭先生

规划单位联系人电话: 0591-87077080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环评编制单位联系人:于工、鲍工

环评编制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010-57802715、baozy@tpri.org.cn

 

六、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规划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规划的其他公众。

征询公众对本次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七、公示期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希望您积极参与发表意见,为本次规划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合理性建议及意见,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本次规划实施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附件下载]
  • 福建综合立体网规划纲要环评影响评价(简本).docx
  • 福建省交通规划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  电话:0591-8707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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