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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经济科技信息中心内设 3 个处,分别为:综合处、新闻处、舆情信息处。
(一)综合处职责
1、负责来文的登记、送阅、传阅、相关文件的办理及上级、中心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的查办、督办;
2、草拟年度工作总结、计划、报告等文稿,制发中心公文;
3、负责中心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等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负责组织机构、人事调配、干部考察、职工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的审查等工作;
5、负责劳动工资、干部人事档案、劳动纪律及退休职工的服务与管理;
6、负责中心公章管理、效能建设、绩效管理、职工培训等;
7、负责中心综治、安全、消防、保密、信访、计划生育、行政车辆调派等工作;
8、负责中心财务管理;
9、负责中心资产的登记、管理;
10、负责中心档案的收集整理与保管等;
11、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新闻处职责
1. 承担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新闻宣传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及调研工作;
2. 承担《福建交通》的日常管理及采编工作;
3. 负责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重大新闻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和指导工作;
4. 承担与中央、省内主流媒体等对外新闻宣传的联络、互动工作,并配合其做好新闻宣传稿件的采写;
5. 承担建立、健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宣传队伍及其培训工作;
6. 承担拍摄、收集、制作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新闻宣传、重大事件等的录像、照片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负责声像设备及有关器材的保管、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工作;
7. 完成中国交通报社福建记者站、中国水运报福建记者站的通联、采写、剪报归档等工作;
8. 负责交通政务微讯、微信以及福建交通微博、“头条号”等其它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内容发布工作;
9. 负责省厅网站“交通要闻”“工作动态”的初审、发布工作。
10. 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舆情信息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福建省有关交通运输舆情、信息化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利用信息采集技术在互联网上采集相关信息进行交通运输舆情实时监测预警,撰写交通舆情研判报告,并跟踪舆情处置情况,进行舆情策略、热点分析等。
3.负责中心信息化管理和运行网络的维护管理,加强中心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的安全性。
4.承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部分栏目及中心“福建交通新闻网”宣传平台上的新闻信息等的发布、更新。
5.承担全省交通运输经济发展政策研究,参与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6.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软科学研究、开发、咨询和信息收集、加工工作。
7.承担福建交通舆情信息的通联、采编等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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