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 2018—2020年度平安工程冠名工作,决定对平安工地建设成效显著、实现“零死亡”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冠名为“平安工程”。我厅据此下发通知,详细说明了冠名范围及申报条件、申报工作组织及程序和有关工作要求,正式启动我省平安工程冠名申报工作。
“平安工程”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列入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的项目,自2013年首次开展以来,全国共有5批次、157个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获得“平安工程”冠名,其中,我省共有3个公路工程、2个水运工程项目获得冠名。
我省此次“平安工程”冠名将与我省“平安工地”示范项目创建活动相结合,发挥好“平安工地”作为安全生产基层管理的重要载体作用。我省将以本次冠名工作为契机,不断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严格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以风险防控无死角、事故隐患零容忍、安全防护全方位为目标,保障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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