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行为。(1)表现形式:一是违规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车(如公车超标、公车私用等);二是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2)有关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的通知》等。(3)党纪条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7条。
2.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行为。(1)表现形式: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三是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四是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五是违规收受或赠送土特产、纪念品等其他礼品。(2)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检查对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通知》《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3)党纪条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8条、第89条、第103条。
3.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1)表现形式:一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2)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3)党纪条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1条。
4.违规接受宴请等行为。(1)表现形式:单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等行为。一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二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2)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的“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3)党纪条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2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