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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拟定于11月份开展2023年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四次集中考试。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举行,现将考务工作相关要求公告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务要求
(一)经申请,2023年第四次安管人员考试时间拟在11月27日至30日进行,各位考生的考试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请登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查询并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进入考场需提供准考证、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法定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
(三)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因自身原因耽误考试时间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外来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点不承担自驾车辆的停放和保管职责,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四)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安排,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携带通信设备及相关资料进入考场,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考试作弊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其他事项
本次考务工作由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公司具体实施,负责考试的组织和监考、后勤保障等事项,并做好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顺利完成考试工作。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91-87078091。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