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 政策法规 质安动态 党务工作 通知公告 交通风貌 政务信箱
    今天是:
      ★当前位置: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 通知公告

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2023-2024年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2024-01-24    浏览量:{{ pvCount }}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邀请比价招标:

1.招标编号: 0814-24101205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总价

(万元)

保证金(元)

主要

技术规格

1

1

2023年-2024年印刷服务

1批

5

0

详见邀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5.项目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591-87819629          传真:0591-87767987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收到邀请函,有能力提供本邀请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是企业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③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⑤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⑥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⑦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⑧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截标时间:2024年2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24年2月 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10.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售价为2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077689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

邮政编码:3500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819629

传  真:0591-87767987     

联系人:林工

开户名: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117130100100040362

 


[附件下载]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 电话:0591-87077660
技术支持:福州达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