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自行采购询价方式确定供货单位,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的询价活动,为本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采购单位: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二)询价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
19层办公室;
(三)最高限价:3万元;
(四)项目内容:2026年印刷服务,具体印刷服务内容报价单,见附件1;
(五)服务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六)服务要求:为保障服务时效,原则要求供应商在距离我单位周边1.5公里以内有服务门店或工作场所。在接到中心印刷需求后,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供初步方案和报价。对紧急任务,应在24小时内完成;一般印刷任务应在7天内完成交付;对排版要求较高的任务,应在15天内完成交付,经采购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
二、供应商要求及报价材料
(一)凡收到询价通知书,有能力提供本询价公告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报价材料:
1.提供2026年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附件1);
2.供应商应具备(含)印刷品制作经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为提升印刷质量,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1名具备3年以上美术编辑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项目经办人员,提供《项目人员配置承诺函》(承诺函须体现指定经办人员的姓名、从业经验、专业情况等);
4.供应商代表须获得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报价的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供应商代表本身即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投标供应商关联性限制,并提交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参考“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3);
7.所有询价资料须密封包装,并加盖封口章,封面写好“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2026年印刷服务采购项目询价资料”,在询价开标截止时间(12月2日上午9:30)前送交至我中心工作人员签收。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四、询价开标时间、地点及咨询方式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上午9:30前,逾期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9层省交通质安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田女士 0591-87077689
五、询价原则
省交通质安中心采购办对响应公司的询价文件进行审查,以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实质响应的公司应不少于3家,否则询价作废。供应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询价文件作废,对恶意低价中标的,将视情况列入中心采购黑名单。
六、注意事项
(一)因采购项目印刷面数、册数等为预估数,结合我中心往年工作实际,存在一定范围浮动,各投标供应商的总报价仅作为评标使用,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同时,所有印刷项目报价要求包含排版费,请投标供应商结合实际综合考虑报价金额。
(二)结算方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计算):
1.计划印刷项目,以计划总面数(计划册数*计划面数)为基准:
若实际总面数(实际册数*实际面数)与计划总面数的浮动在±5%范围内,该项目结算价格不作调整,按中标价结算;
若实际总面数(实际册数*实际面数)与计划总面数的浮动超过±5%,该项目按“中标单面价*实际总面数”。
2.机动追加零星印刷项目,在计划项目清单中有相近印刷类型的,套用相近印刷类型的投标单价,按总面数(册数*面数)据实结算,在计划项目清单中没有相近印刷类型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单价后,按实际发生项目进行结算。
3.请各投标企业认真填写并核对报价金额,需对每一个项目的单面价、单项总价进行报价,再填写总报价,其中:
单项总价=单面价*面数*册数;总报价=所有单项总价相加。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拥有上述条款的解释权。
七、其他
为进一步拓宽我中心印刷服务供应渠道,更充分开展印刷服务供应商市场调研,欢迎未收到本次邀请但符合资格要求(原则要求供应商在距离我单位周边1.5公里以内有服务门店或工作场所),且有意愿参与我中心今后印刷服务的供应商,请提交营业执照、公司情况介绍、联系方式等资料。我中心将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择优入选到中心询价供应商库(不参与本次询价),待今后有印刷采购需求时发出询价邀请。
附件:
1.2026年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
2.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