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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交通质安中心牵头研究编制的《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第二批《目录》),已由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公告正式发布,旨在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风险并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批《目录》分为通用(公路、水运)、公路和水运三个部分,总计10项内容,其中禁止类5项,限制类5项,每项内容包含名称、简要描述,淘汰类型等。公告要求,自2026年6月1日起,各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停止使用第二批《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得在限制的条件和范围内使用第二批《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开展对本第二批《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自首批《目录》发布以来,其在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促进行业科技进步方面成效显著。交通运输部随后启动了第二批《目录》的研究编制工作,严格遵循“明确内容范畴、实行分批发布、科学分类淘汰、坚持程序严谨”的原则,通过全国征集编制、调研论证、多轮意见征集及实地走访,既充分兼顾地区发展差异,又注重先进适用技术替代成熟度,确保目录全面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与新要求。
此次第二批《目录》的发布,将进一步引导公路水运行业“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积极打造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