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2019年全国新增通客车建制村5000个,其中贫困地区不低于3000个”及省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投资计划的通知》(闽交规〔2019〕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19年新增建制村通客车、客运车辆投资等任务进行了重新分解(详见附件1、2)。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将省局下达的2019年新增建制村通客车、客运车辆投资、新增(更新)农村客运车辆任务按月分解到辖区各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填写“2019年设区市通客车建制村情况”“2019年设区市未通客车建制村情况”与“设区市2019年客运车辆发展情况”(详见附件4、5、6)等月报表,于每月30日前将表格(盖章)报至省局客运处(1月份报表请于2月2日前报送)。此项工作将列入年度绩效考评范畴,对未及时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表格及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地市,年底将予以扣分。
三、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抓紧分解全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的通知》(闽交办规〔2017〕4号)要求,“十三五”期间,要力争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公交化。各单位要积极引导辖区城市公交“车头向下”发展、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逐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
联系人:赖木水,电话:0591-87078348,传真:0591-87523054。
附件:1. 2019年设区市新增建制村通客车任务目标分解表
2. 2019年各设区市(区)客运车辆投资任务分解表
3. 截止2018年底全省未通客车建制村明细
4. 2019年设区市通客车建制村情况月报表
5. 2019年设区市未通客车建制村情况月报表
6. 设区市2019年客运车辆发展情况月报表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
2019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