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委托第三方进行2025年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党建数据处理服务。现诚邀请各意向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质要求
本项目报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1。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由成交人开具相应数额的真实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我中心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合同中约定的成交人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合同费用的50%。项目完成后,由中心组织验收。成交人提供项目结算书,由中心审核,审核后的价格为最终项目结算金额。成交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我中心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剩余款项。
三、最高限价说明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报价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材料构成及时间要求
(一)报价材料第一部分
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2)。
(二)报价材料第二部分
1.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报价人即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4.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报价人应在本邀请函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5. 技术商务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1份,应清晰、有效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6:00,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人:陈玲妍,联系电话:0591-87077470。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一楼115,邮编:350001。
五、评审说明
各意向单位提交材料后,我中心将组织采购执行小组成员审查报价文件。在符合项目需求的情况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4),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
附件:1.2025年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党建数据处理服务项目服务要求
2.2025年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党建数据处理服务项目报价函
3.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