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供应商:
为总结推广我省道路运输发展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拟委托第三方供应商在全国性行业权威纸质媒体及相应媒体公众号平台上进行推广。现公开征集意愿供应商,对该服务进行密封报价。具体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营范围应包括文艺创作等相关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供应商负责撰写稿件并在全国性行业权威纸质媒体上进行推广刊发,至少推广1次500字左右稿件、1次350字左右稿件及2次2500字左右半版专题稿件。具体内容须经我中心确认。
(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三、报价说明
(一)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元整,报价为包干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税收等所有费用等。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报价应考虑在供货期限内市场价格变动及政策性调整的影响,因发生以上情况成交供应商申请单价变更的,我中心将予以拒绝。
四、评审说明
各供应商提交材料后,我中心将组织采购执行小组成员审查报价文件。在符合项目需求的情况下,根据最低价成交原则选取第一成交候选人。
五、验收及支付
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人开具相应数额的真实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我中心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合同约定的成交人对公账户转账支付第一笔费用,即合同金额的50%;项目服务结束后,由中心执行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人开具相应数额的真实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我中心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合同约定的成交人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六、报价材料构成及时间要求
(一)报价材料第一部分:
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1);
(二)报价材料第二部分:
1.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报价人即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4.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报价人应在本邀请函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未按照本邀请函规定附件模版提交材料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以上材料均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函单独密封,全部材料整体密封后于2025年12月10日16点00分前提交原件一份送至中心综合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91-87077485。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东20栋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三楼,邮编:350001。
附件:1. 报价函
2.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