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港务站就视频监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平潭港务站
(二)项目名称:平潭港务站视频监控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四)最高控制价: 8万元(含税费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六)保修期:2年,由供应商负责售后,系统安装好后出现故障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
(七)支付方式:设备设施安装完成后,招标人和中标公司双方都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款1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监控设备服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投标人报价需提交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多证合一的,可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表(见附件)报价含税,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原厂二年保修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四、报价时间、地点
1.地点:投标人携带上述材料1份至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金井大道东段30平潭港务站,本次报价文件允许邮寄递交。
2.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10:00(逾期无效)
3.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591-88887125
五、定标方式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视为无效。采购人在符合资格的有效投标人(要求不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中比选,以最低投标报价确定本项目中标人(若出现多家最低投标总报价一致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经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签订采购合同。
六、本项目监督部门
平潭港务站办公室,投诉电话:0591-88887073。
七、注意事项
采购人11月18日9时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未参与现场勘察投标文件无效)中标人不允许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有关事项若有澄清和修改,将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发布,采购结果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