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对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平潭港务站廉洁文化宣教室设计、造价咨询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平潭港务站廉洁文化宣教室设计、造价咨询项目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平潭县金井大道东段30号,面积约58平方米,预算5万元。项目包括:门口设置“廉洁文化宣教室”字,墙面和顶面刷白乳胶漆(面积约130平方米),设置党风政风、红廉文化、家风家训、名人事迹、正反警示、廉洁教育等板块,拆除荣誉墙,设置书柜放置书籍、荣誉奖牌等(平潭天气潮湿,书柜及展板设置需考虑防潮)。
三、最高限价
限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
四、参加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持有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相关党建馆、廉政设计经验;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报价需提交资料
1.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相关项目设计案例;
3.投标报价文件(报价需含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平面布置图、效果图、项目预算。
上述每份材料需加盖公章,装在文件袋中,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中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若最低价相同,进行抽签决定。
七、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应于2024年12月2日17:3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平潭港务站综合科(地址:平潭县金井大道东段30号平潭港务站),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本次报价文件允许邮寄递交。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1-88887125、0591-88887551。
八、本项目监督部门
平潭港务站综合科,投诉电话:0591-88887073。
九、注意事项
投标人可与采购人联系到现场查勘,不统一组织,中标人不允许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有关事项若有澄清和修改,将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发布,邀标结果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公告。
十、有关说明
签订合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项目内容要求提供完整的完整设计纸质图纸、平面效果图、纸质预算报告(含电子档)。
附件:《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平潭港务站廉洁文化宣教室设计、造价咨询项目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