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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航道管理站公务船舶检验维修及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 2025-03-28    浏览量: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航道管理站公务船舶检验维修及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进行招标,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港航道站公务船舶检验维修及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情况:
  (1)闽交执法榕02号船:船长25.5米、船宽7.2米、型深 3.3米、满载排水量278.4T、空载排水量 204.2T、建造日期2013年11月20日、主机2台NTA19-M、额定转速1800r/min、船体材料钢质,需根据船检要求安排维修。
   (2)闽交执法榕05船:船长21.10米、船宽4.8米、型深 2.16米、满载排水量31.9T、空载排水量 26.94T、建造日期2013年8月20日、主机2台NTA855-M、额定转速1800r/min、船体纤维增强塑料,需根据船检要求安排维修。
   (3)闽交执法榕09船:船长28.56米、船宽5.4米、型深 2.2米、满载排水量72.5T、空载排水量62.27T、建造日期2021年3月3日、主机2台K19-M、额定转速1800r/min、船体材料钢质,需根据船检要求安排维修。
    2.项目内容:
   (1)船舶检验维修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按照各船船检要求,结合市场服务及供应情况,出具船舶工程师或验船师签署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
   (2)船舶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按船舶配员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市场调研、询价等方式,结合市场服务及供应情况,出具船舶工程师或验船师签署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
  三、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30000元。
  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需含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企业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中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若最低价相同,进行抽签决定。
  六、投标需提交的文件
  1.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报价文件(见附件);
    3.船舶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或验船师证书复印件;
   上述每份材料需加盖公章,装在文件袋中,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应于2025年4月 9日10:00前,按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航道管理站210办公室(福州市马尾区济安西路6号2楼),本次报价文件允许邮寄递交,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本项目监督部门
    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航道站综合科,投诉电话:0591-83543513。
  九、注意事项
  投标人可与采购人联系到现场查勘,不统一组织,中标人不允许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有关事项若有澄清和修改,将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发布。
  公告人: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航道管理站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济安西路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687510

 


[附件下载]
  • 附件:报价书.docx
  •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255号  电话:0591-87850716
    技术支持:福建省交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