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福州港引航员防商渔船碰撞的意识,提升引航员在船舶引航过程中航经渔船密集区或会遇渔船时的沟通与操纵避让能力,进一步保障引航船舶安全,避免商渔船碰撞事故,现开展“基于航海模拟器的引航员港内防商渔船碰撞能力提升研究”项目采购工作,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福州港引航站
(二)项目名称:基于航海模拟器的引航员港内防商渔船碰撞能力提升研究
(三)采购内容:
1. 对福州港各港区通航环境开展调研,梳理商渔船碰撞高风险区域以及渔船习惯航路,分析商渔船碰撞典型案例,识别福州港辖区引航船舶进出港与渔船避让的主要风险。
2. 完成福州港各港区商渔船碰撞高风险区、渔船习惯航路及特定船型数字化建模,搭建仿真作业环境。
3. 编制引航员会遇渔船的沟通与操纵避让方案(中标后与引航站进一步磋商完善)。
4. 依托航海模拟器,为每名引航员提供不少于3小时的防商渔船碰撞理论知识以及实操训练;其中实操训练不少于2小时(含依托航海模拟器的商渔船会遇情景演练、操纵避让实操及考核),理论知识不少于1小时,实操训练的具体时长、内容和安排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缩减或降低训练标准。
5. 编制引航员港内防商渔船碰撞能力考核方案,并协助采购单位完成引航员相关能力考核工作。
6. 完成《基于航海模拟器的引航员港内防商渔船碰撞能力提升研究》报告编制。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五)最高限价:94500元(含税)。
(六)支付方式:项目完成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在福建省内承接实施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设施设备条件:具备不少于3台180°航海模拟器(自有或可稳定调用),可提供高逼真度模拟试验环境,能够模拟不同环境条件下船舶操纵运动,具备电子海图船舶动态图形显示功能,可实现试验结果记录、打印及数据处理。上述航海模拟器及相关设施设备须专项投入本项目使用,能够满足本项目调研、建模、培训、试验及考核等各项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人员条件:具备不少于3名持有在有效船长或大副适任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自有或可稳定调用)。
(四)投标人必须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屏)。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投标人报价需提交资料
(一)合法有效、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报价文件(按附件《报价单》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四)航海模拟器相关设施设备证明材料(设备照片等,加盖单位公章)。
(五)船长或大副人员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从“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的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全部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时间、地点
(一)递交地点:福州港引航站安全技术科(福州市马尾区济安西路6号4楼),允许邮寄递交,邮寄地址同上述地址,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上午10:00(逾期递交无效)。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91‑83984991。
五、定标方式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在符合资格的有效投标人(不少于三家)中,以最低投标总价确定中标人;若多家投标单位总价相同,则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双方签订采购协议。
六、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监督部门:福州港引航站综合科,投诉电话:0591-83981655。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项目相关澄清和修改将通过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发布。
附件: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