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班车客运定制服务发展,规范停靠点设置与运营管理,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住建厅制定印发《福建省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受高铁加密、网约车普及及公众出行习惯转变影响,传统“站到站”班线模式难以满足群众对即时性、便捷性、品质化出行的需求。停靠点作为定制客运落地的关键载体,亟需统一规范。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多轮调研、专家论证,并征求各设区市及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优化道路客运服务网络,通过规范停靠点设置、备案、服务及监管全流程,构建安全有序、便捷高效的停靠点运营管理体系,为定制客运发展提供配套支撑,推动我省道路客运行业从传统模式向多元化、品质化转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道路客运站、班车客运经营者设置及运营用于定制客运上下客的道路客运停靠点。
四、主要内容
《办法》是加快我省定制客运发展的配套政策,共七章26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厘清部门职责。明确交通运输部门主管、公安交管和城管(住建)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规范设置要求。优先在医院、地铁口、高铁站、商圈、景区等客流集散地布设,兼顾交通安全与市容秩序,明确间距控制及交叉路口禁设范围;三是优化备案流程。实行属地备案管理,统一命名规则,建立多主体申请协调机制;四是强化服务管理。规定站牌标识、信息公示、安全检查、实名查验等要求,压实运营单位主体责任;五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非法营运整治,推动跨部门联动共治。
五、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六、关键词诠释
道路客运停靠点:指日平均旅客发送人数不足300人次,具有等候标志和车辆停靠位置,供旅客上下车等服务的相对固定地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客运处
联系电话:0591-87077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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