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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 2024-12-27    浏览量:329

  根据《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以货比三家的方式确定一家汽车维修服务公司为我中心提供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泉州港中心和执法支队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
  (三)项目总价:1年不超过19万元。
  (四)采购方式:货比三家
  (五)本轮定点维修企业的服务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在新一轮采购结果未确定之前,定点维修企业的维修服务延续。
  (六)相关说明:
  本项目按月付款,每月25日前,中标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送至采购单位,采购人按流程支付相应的款项。
  二、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及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三类企业及以上),具备合格有效的车辆品牌轮胎授权经销资格(提供品牌轮胎销售授权书)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上的机动车维修地址应与经营场所地址相一致,并提供有效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属于投标人的产权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大修18个月或3万公里;小修18个月或2万公里。在定点维修企业承若的车辆保证期限和保证质量里程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定点维修企业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4.泉州市范围内,车辆出现故障,维修服务公司免费提供施救服务。
  5.请于2024年1月3日上午11:00前将以下材料(密封)送至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346室: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轮胎销售授权书(复印件)
  (4)车辆维修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
  三、本项目监督部门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监审处
  电话:22553082
  四、本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22584299
  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346室 

[附件下载]
  •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部分汽车维修报价单.docx
  •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  电话:0595-22582725
    技术支持:福州达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