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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双随机”抽查公示(2021年下半年港口码头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来源: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时间:2021-12-28 08:54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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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企业 抽查事项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抽查结果(问题) 整改意见 复核时间 复核人员 复核结果
1 晋江太平洋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围头分公司 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021年9月13日 颜春光
黄剑华
范学勤
1.安全生产责任制内目标指标、考核标准与记录不完善;
2.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3.部分隐患未纳入隐患治理台账;
4.电力配电房墙面洞口未设置防护网;
5.电力配电房电力安全工器具存放不规范;
6.设备维修区CO2气瓶未有防倾倒装置;
7.油漆存放柜未接地。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目标指标、考核标准与记录;
2.建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并举一反三自查更新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进行“三清单”管理;
4.电力配电房墙面洞口设置防护网,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维护管理;
5.严格按要求设置气瓶防倾倒装置,举一反三加强气瓶的管理;
6.油漆存放柜进行接地;
7.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自查自改。
2021年9月30日 颜春光、
黄剑华
已按要求
整改
2 泉州石井港务有限公司 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021年11月29日
(原定2021年9月16日开展检查,因疫情影响并结合工作实际延后。)
颜春光
陈清海
黄剑华
吴茗荈
1.码头存在问题:码头边缘缺沿海作业警示标识,码头船方上岸充装气瓶,未装有瓶盖保护罩和保护圈等措施,码头侧面栏杆松脱,未固定安装,未设救生圈和安全警示标识,码头轨道沙土填满,严重影响轨道行驶,码头区域、吊机未见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卡,码头前沿的配电箱缺少安全警示标识;
2.堆场及仓库存在的问题:风险公告栏等安全告知牌较脏,模糊不清,仓库配电箱盖未张贴警示标识,里面的开关沾满油渍,容易造成触电,仓库内灭火器材未规范管理,到处放置,配电房内安全防护用品未见检测记录;
3.抽查与华润水泥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协议中未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人员、未见协议签订日期;
4.抽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未结合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修订;
5.抽查培训记录未写明日期,部分培训记录内容与企业实际不符,如堆场防尘使用防风抑尘网,但现场无该设施。
1.按要求设置、更新相关警示标识、风险告知卡;
2.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3.加强码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清理、整顿作业现场;
4.结合《安全生产法》重新与华润水泥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人员;
5.更新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6.建立与企业实际相符的培训计划,完善培训台账,并如实记录;
7.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自查自改。
2021年12月27日 颜春光、
黄剑华
已按要求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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