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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企业 | 抽查事项 | 检查时间 | 检查人员 | 抽查结果(问题) | 整改意见 | 复核时间 | 复核人员 | 复核结果 |
1 | 晋江太平洋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围头分公司 | 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2021年9月13日 | 颜春光 黄剑华 范学勤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内目标指标、考核标准与记录不完善; 2.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3.部分隐患未纳入隐患治理台账; 4.电力配电房墙面洞口未设置防护网; 5.电力配电房电力安全工器具存放不规范; 6.设备维修区CO2气瓶未有防倾倒装置; 7.油漆存放柜未接地。 |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目标指标、考核标准与记录; 2.建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并举一反三自查更新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进行“三清单”管理; 4.电力配电房墙面洞口设置防护网,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维护管理; 5.严格按要求设置气瓶防倾倒装置,举一反三加强气瓶的管理; 6.油漆存放柜进行接地; 7.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自查自改。 |
2021年9月30日 | 颜春光、 黄剑华 |
已按要求 整改 |
2 | 泉州石井港务有限公司 | 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2021年11月29日 (原定2021年9月16日开展检查,因疫情影响并结合工作实际延后。) |
颜春光 陈清海 黄剑华 吴茗荈 |
1.码头存在问题:码头边缘缺沿海作业警示标识,码头船方上岸充装气瓶,未装有瓶盖保护罩和保护圈等措施,码头侧面栏杆松脱,未固定安装,未设救生圈和安全警示标识,码头轨道沙土填满,严重影响轨道行驶,码头区域、吊机未见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卡,码头前沿的配电箱缺少安全警示标识; 2.堆场及仓库存在的问题:风险公告栏等安全告知牌较脏,模糊不清,仓库配电箱盖未张贴警示标识,里面的开关沾满油渍,容易造成触电,仓库内灭火器材未规范管理,到处放置,配电房内安全防护用品未见检测记录; 3.抽查与华润水泥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协议中未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人员、未见协议签订日期; 4.抽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未结合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修订; 5.抽查培训记录未写明日期,部分培训记录内容与企业实际不符,如堆场防尘使用防风抑尘网,但现场无该设施。 |
1.按要求设置、更新相关警示标识、风险告知卡; 2.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3.加强码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清理、整顿作业现场; 4.结合《安全生产法》重新与华润水泥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人员; 5.更新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6.建立与企业实际相符的培训计划,完善培训台账,并如实记录; 7.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自查自改。 |
2021年12月27日 | 颜春光、 黄剑华 |
已按要求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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