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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取消的事项202001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0-01-03 15:57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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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监管责任单位 取消文件文号
1 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认定 行政确认 厅运输管理处 闽审改办〔2018〕3号
2 国家主干线、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审核转报(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中1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独立特大桥和特长隧道项目) 其他行政权力 厅建设管理处 闽审改办〔2018〕125号
3 国家主干线、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核转报(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中1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独立特大桥和特长隧道项目) 其他行政权力 厅建设管理处 闽审改办〔2018〕125号
4 国家主干线、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重大设计变更转报(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中1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独立特大桥和特长隧道项目) 其他行政权力 厅建设管理处 闽审改办〔2018〕125号
5 国家审批、核准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转报 其他行政权力 厅建设管理处 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
6 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三资企业除外)  行政许可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 国发〔2017〕46号
7 中外合资经营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经营资格登记的审核转报业务 其他行政权力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 闽审改办〔2018〕3号
8 经交通运输部批准经营国际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国际海运货物仓储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 公共服务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 闽审改办〔2018〕3号
9 经营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报备(三资企业除外) 公共服务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 闽审改办〔2018〕3号
10 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的审核转报(自贸区内的三资企业除外) 其他行政权力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 国发〔2018〕35号
11 从事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审批 行政许可 设区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 国发〔2013〕19号
12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评价机构备案 公共服务 沿海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闽审改办〔2018〕3号
13 政府投资省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 公共服务 沿海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闽政办〔2018〕87 号
14 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港口工程初步验收 公共服务 沿海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
15 省级和省级以下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水运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备案 公共服务 沿海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闽政办〔2018〕87 号
16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政府投资省级有关部门审批的航道(防波堤)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行政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 闽政办〔2018〕87 号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行政许可 沿海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闽政办〔2018〕87 号
省级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和省级以下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航道(防波堤)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行政许可 闽政办〔2018〕87 号
17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含立项、扩大经营范围、企业合并、分立、迁移和投资主体、注册资本、股权股比变更、延期经营、终止经营等)(含5个子项) 1.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 行政许可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国发〔2018〕28号
2.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增项审批,(1)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申请在原立项批件的基础上,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同时扩大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2)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扩大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业;(3)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从事道路运输业 行政许可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变更审批(包括拟合并、分立、迁移和变更投资主体、注册资本、投资股比) 行政许可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4.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停业手续(包括停业、歇业或终止) 行政许可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5.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行政许可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18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 行政许可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国发〔2016〕9号
19 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许可和认定 行政许可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国发〔2016〕5号
20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含6个子项) 1.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准入) 行政许可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国发〔2018〕28号
2.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经营资质变更
3.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经营范围变更
4.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经营地址变更
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有效期限变更
6.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注销
21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换证 公共服务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国发〔2018〕28号
22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补证 公共服务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国发〔2018〕28号
23 外商投资经营国际船舶(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业务的初审   其他行政权力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港航管理局) 国发〔2019〕6号
24 经营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至香港、澳门航线普通货物船舶运输许可(三资企业除外) 1.经营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至香港、澳门航线普通货物船舶运输许可(三资企业除外) 行政许可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港航管理局) 国发〔2019〕6号
2.经营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至香港、澳门航线普通货物船舶运输许可的初审(三资企业除外) 其他行政权力 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和设区市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 国发〔2019〕6号
25 从事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 1.从事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的复核 其他行政权力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港航管理局) 国发〔2019〕6号
2.从事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的初审 其他行政权力 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和设区市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 国发〔2019〕6号
26 船员服务簿签发 行政许可 各设区市地方海事局 国发〔2019〕6号
27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国发〔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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