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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首个“福路贷”项目在这里落户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09-18 15:55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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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悠悠沙溪河,巍巍古城墙。在全省唯一的城堡式古镇——永安市贡川镇,游客来往不绝。走古桥、访古祠、逛古巷、听古琴,游客们在品味千年古镇遗韵之余,还能在川野露营地办Party,在“贡”品文化街逛夜市,享受时尚潮生活。

  这是全省首个“福路贷”项目——永安市贡川镇乡村振兴示范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带来的新气象。用一条“民生路”引来了“金融活水”,带旺了古镇文旅经济,闯出了乡村“振兴路”。

  按照传统模式,交通项目主要依赖财政投入。可是,随着乡村建设规模和资金需求逐渐增大,除了向上争取政策资金补助,在融资模式上能否另辟蹊径?

  三明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深化“交通+产业”“交通+旅游”基础上,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职能,在2022年首创“福路贷”融资模式。

  永安市对贡川古镇的4条环村路、2座桥梁、1个综合服务站、2个停车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多个提升改造项目进行整体打包,策划生成永安市贡川镇乡村振兴示范路“福路贷”项目,总投资7740万元,向农发行贷款6000万元。

  钱要“贷得来”,也要“还得上”,更要“可持续”。“福路贷”项目将公路建设与沿线配套设施完善、产业园区开发和旅游景区推介一体推进,建成后的一系列综合收益作为还款来源。

  与一般性贷款相比,“福路贷”实现了“三个突破”:

  贷款期限突破。以往交通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5年,最长不超过20年。“福路贷”可根据需要设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比以往贷款产品延长10-15年。

  还款主体突破。以往交通项目均由政府作为还款主体,还款来源为财政收入,“福路贷”还款主体为县、乡多元化国有企业,还款来源为沿线产业和经营性设施的经营收入。

  还款方式突破。“福路贷”结合项目运营特点,采用“前期还款少、后期还款多”的还款方式,改变以往项目等额还款的还款方式,减轻了项目业主的还款压力。

  贡川镇党委书记朱旭辉举例:“比如,路修好了,我们利用景区沿线的闲置土地,新建了3个停车场并面向游客收取停车费。还对沿线闲置厂房、大楼、民房等进行改造提升,引入多元化的新业态,由此产生经济收益。”。随着一个个子项目落地,2023年该工程拉动客流量10万余人,创造旅游收入约500万元,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的良性循环。

  今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了《关于推动农村路网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全国全面推广“福路贷”工作,将“福路贷”列入农发行绩效考核,在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又出台了具体的优惠利好政策。三明市已策划将乐杨时邑道等21个福路贷项目,持续为山区公路建设引入“金融活水”,推动乡村振兴。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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