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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运输管理局文件
闽运管办〔2007〕65号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营运车辆 推广应用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局)、漳州开发区运输管理处: 为贯彻省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加快建设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福建省运输管理局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运管道客〔2007〕30号)、省交通厅《关于加快全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建设的通知》(闽交运安〔2007〕295号)等文件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做好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推进力度。要进一步推动道路运输经营者积极安装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车载终端设备,落实各项工作,加快安装进度,在今年年底前全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省际客运班车、市际客运班车、旅游客运车辆应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和旅游客车原则上不得参加2008年春运。 二、各地应按照《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快全省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工作的通知》(闽运管办〔2007〕61号)要求,督促有条件的运输企业(主要是一、二级道路客运企业、三级及以上道路货运企业)按照省联席办等有关规定,抓紧抓实卫星定位系统工作站的建设工作,加快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安装进度。 三、各地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运管 营运车辆 卫星定位 通知 抄送:省交通厅,省交通通信中心,一、二级道路客运企业。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 2007年9月30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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