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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五步法”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18-06-19 10:22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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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察是巡视制度的延伸和补充,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形式,是优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制度保证。发现问题只是巡察的起点,处理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必须强化政治巡察,严明政治纪律,多环节、多方位集中发力,层层推进巡察问题整改,严防“只巡不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取信于民。

  签字背书领责任。抓好巡察整改,是对“四个意识”的直接检验,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巡察报告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体检报告”,巡察问题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认领问题,全盘接收。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按照整改时间要求,分轻重缓急,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位。

  挂图销号抓整改。巡察整改既是责任书,也是军令状。整改工作突出“三严三实”:“三严”就是严肃教育、严格处理、严明纪律;“三实”就是目标要实、措施要实、要求要实。被巡察党组织要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和动态管理,坚持挂图销号整改,倒计时推进,及时跟进“清零”。每周对整改任务进行一次梳理督查,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两个月内向巡察办报送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不放过”强问责。严明整改工作纪律,以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五见”为目标,坚持“四个不放过”,即问题原因查找不准确、不透彻的不放过,整改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切实际、没有力度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建立巡察重点问题和问题线索“五账制”,明确巡察问题线索的建账、转账、对账、报账、销账环节的责任和要求,对问题线索及整改事项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对不能及时办理或办理不力的事项重点督办,确保整改率和线索处置率两个均达到100%。

  堵塞漏洞建制度。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暴露出的廉政风险点,督促被巡察单位不能“就事论事”,要加强分析研判,创造性地加以整改,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查不足、寻漏洞,注意抓早抓小,堵塞制度漏洞,针对性地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健全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使巡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发挥最大效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当好守规的带头人、执规的铁面人,用制度强化干部的规则意识,用不折不扣的执行树立制度威信、发挥制度威力。

  公开结果严评估。整改期间和整改结束后,采取实地查看、走访谈话等方式,按照巡察整改量化评估相关办法,从“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整改组织落实、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全面评估整改效果。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通报制度,向党内通报并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督查中发现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适时杀个“回马枪”,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编发巡察典型问题警示案例,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预防基层“微腐败”,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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