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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懋第,山东莱阳人,崇祯四年(1631年)进士,初任韩城知县,因成绩突出,崇祯十二年(1639年)升任户科给事中。六科给事中制度创设于明洪武年间,用以监察中央六部。据《明史》记载:“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从七品;给事中,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并从七品”。六科负责“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查六部百司之事”,职权很重。
作为经过基层历练的监察官,左懋第心系百姓,为民请命,减轻百姓经济上的负担。左懋第深知他所处的时代国家的弊病和百姓的疾苦。他担任户科给事中后,积极发挥监督职责,上书直陈当时国家弊病有四,分别是百姓贫困、兵力虚弱、群臣萎靡不振、国家财政空乏,提出了恢复经济、改善民生的一系列举措,得到了朝廷采纳。崇祯十三年(1640年),朝廷裁军后却没有减征兵饷,左懋第进言:“练饷之加,原非得已。乃明旨减兵以省饷,天下共知之,而饷犹未省,何也?”建议今后根据军队人数征收兵饷,预先让百姓知道加征的数目,使官吏无法弄虚作假,以便维持朝廷诏令的威信。同时他建议朝廷下诏停止征收灾荒严重的州县的各种赋税,亦得到采纳,于是“上灾七十五州县新、旧、练三饷并停,中灾六十八州县止征练饷,下灾二十八州县秋成督征”。
作为监督经济部门的监察官,左懋第明确监督重点,广泛询问百姓意见,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崇祯十四年(1641年),左懋第负责督办漕运,对于保障漕运和改善民生十分上心。他上书朝廷,反映民情,自己在运河沿岸办事一年,经常向父老乡亲询问他们的疾苦,都说到练饷的害处,农民在田野里抱怨,商旅在路途上叫苦。他还调查到,在山东一石米值二十两银,而河南竟贵到一百五十两,漕粮储备存在很大的欠缺。明代收取田赋有本色、折色之分,收取米麦本身为本色,将米麦折算成钱等为折色,当时朝中有只收本色、不需折色的议论,这样同收一石米,在各地的价格就有很大的差别,像河南竟是山东的七倍。河南米价腾贵,反映当年其粮食收成不好,当左懋第得知淮州、凤阳一带的小麦喜获丰收后,他建议收取山东、河南折色,用这笔钱购买淮州、凤阳的小麦,再转运到山东、河南,这样于国于民都有利。由于左懋第才干突出,朝廷提拔他为刑科左给事中。
左懋第在明末危亡之时,敢于担当受命出使,深陷牢狱不失忠诚。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的大顺军攻克北京,李自成掌握了北方的大片疆土,清兵在关外虎视眈眈,淮河以南的大部分地区则仍处于明政府管辖下。是年五月初三,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就任监国,并于十二天后即位为皇帝。朱由崧任命左懋第为兵科都给事中,不久提升为右佥都御史(职位低于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和左右副都御史),同时巡抚应天、徽州等府。当时清兵接连打败李自成,朱由崧决定派使节跟清廷通好,但没有合适的人选。左懋第的母亲在老家去世,他主动请缨,并希望能顺便安葬母亲。朱由崧任命他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他临行前上书表示,自己此次出使生死难料,希望朝廷时时整顿兵马,一定要渡过黄河作战。左懋第等人到北京后,清廷态度强硬,左懋第被拘禁在太医院内,但始终不肯投降。
南明弘光元年也就是清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左懋第“闻南京失守,恸哭”,并在太医院内题诗如下:“峡坼巢封归路回,片云南下意如何?寸丹冷魄消磨尽,荡作寒烟总不磨!”。左懋第从弟左懋泰曾担任吏部员外郎,投降清廷为官,一日来探望懋第。懋第曰:“此非吾弟也”,将他骂走。在赴刑场的路上,左懋第从容不迫,南向四拜,端坐待刃。忽有一人骑马飞奔而来,说:“降者爵以王。”懋第曰:“宁为南鬼,不为北王。”弘光元年闰六月,左懋第慷慨就义,时年四十五岁。(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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