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省高速集团、省港口集团,厅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2023年一季度“开门稳”工作部署,确保交通运输领域一季度主要指标保持平稳运行,助力全省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制定实施全省交通运输2023年一季度“开门稳”九条措施。
一、加大前期奖励促开工。鼓励项目加快前期,推动更多项目能开尽开,进一步扩大交通建设规模。对一季度新开工的普通国省道新改建项目,根据项目概算总投资分档给予前期经费奖励,其中3亿元(含)至5亿元的项目,每个奖励50万元;5亿元(含)至10亿元的,每个奖励80万元;10亿元(含)以上的,每个奖励100万元。
二、优化绩效考核强激励。优化绩效考核指标,加大投资任务绩效专项的分值。对年度投资任务完成好、贡献大的设区市(区),在绩效加分上予以重点倾斜。设置设区市(区)投资任务“总量占比”(占全省的比例)、“增速比例”(超过前三年实际完成投资平均数的比例)两个加分专项,比例越高、得分越高。超额完成一季度投资任务的,绩效加分再上浮10%。
三、加快补链强链补短板。提前安排下达第一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2亿元,重点支持厦门、福州、泉州公共服务功能突出的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项目,推进补链强链重点项目清单内70%的项目第一季度开工建设。联合省财政厅出台补链强链资金管理细则,鼓励空港铁企业与快递物流、供应链平台、跨境电商等企业深化合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补链强链领域投资。
四、聚力乡村实事惠民生。在中央车购税及成品油补助中统筹安排12亿元,实施“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乡村振兴典型示范路提升改造工程”、“四好农村路”、“乡镇便捷通高速”等为民办实事项目。一季度加快建设5条“海丝高速服务乡村振兴典型示范路”以及10个乡镇便捷通高速项目,建设改造完成农村公路400公里。
五、壮大交通业态拓潜能。加快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发展,招引全国快递电商龙头企业来闽布局建设区域节点型产业园,设立冷链物流、供应链、智能设备制造等新技术新业态总部。推动物泊、天地汇等网络货运龙头企业与三钢、三宝、厦门国贸加强物流合作,落地建设一批产业链和延伸链项目。充分利用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物流行业党委双机制作用,加快重大项目开工接续,重点加快厦门德邦、永安韵达等投资规模大、带动效应强的大项目建设,推动厦门中通等新开工项目加快投资进度,力争一季度新对接生成项目20个、总投资30亿元。
六、完善扶持政策强航运。强化港航扶持政策激励示范效用,落实2亿元“丝路海运”港航发展专项资金,对集装箱国际中转、外贸内支线水水中转、内贸水水中转、海铁联运等进行分档奖励,组织做好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出台“十四五”期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日常运营、渡运“公司化”、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新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客(渡)运船舶等给予补助支持,促进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高质量发展。联合海事部门开展船舶安全检查,督促“小三通”参航企业合理安排航线航班,保障闽台旅客运输需求,为两岸同胞营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七、落实“四优先”保畅通。高效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物流保通保畅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省交通路网畅通、港口作业有序、运输市场稳定。落实重点物资运输船舶优先引航、优先过闸、优先锚泊、优先靠离泊的“四优先”措施,动态调整道路货运应急运力,主动靠前对接服务重点企业,加强粮食、化肥、煤炭、LNG等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确保粮食、能源资源安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八、保障大件运输增动能。建立重点企业“一对一”联络机制,选派干部担任23家重点大件运输企业的政务服务联络员,通过靠前服务,提前了解掌握企业申报计划,加强大件申报事前辅导,为大件运输企业在线申报、适配车型选用、通行线路规划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帮助协调省内外沿途审批单位。一季度重点帮助协调中特物流有限公司做好福州-厦门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电工程大型设备公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大件运输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办不了”“不给办”等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厅行政服务中心协调各方优势,让“办不成事”窗口为企业“办成事”。
九、做好春运服务畅出行。加强春运客流形势动态研判,保障人民群众错峰有序出行。进一步加强各种运输方式信息共享和运力对接,全力做好运输组织工作。出台扶持政策,将我省道路客运站运营补贴纳入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范围,支持客运站完善安全设施设备。精细做好运输服务工作,指导客运场站持续改善售票服务,及时增开售票窗口、自助终端和安检通道,积极推广应用线上购票、电子客票、自助验票等服务。强化春运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确保旅客出发安全、返程顺利。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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