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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工作安排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3-03-15 14:52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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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主要目标:完成交通运输投资1000亿元、力争各领域投资全面超过2022年。其中,高速公路确保完成投资240亿元。续建375公里,新开工项目307公里,通车里程达6178公里。普通公路确保完成投资400亿元。建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0公里,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500公里、安全防护工程800公里,改造危桥150座。港航工程确保完成投资70亿元。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7.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1900万标箱。运输服务及其他确保完成投资290亿元。全省公路、水路换算周转量增速分别为3.5%、6%。安全生产持续平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控较大事故。

  围绕今年任务目标,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福建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加大项目攻坚力度。一是畅通国内大通道。加快贯通宁武、沙南、福银、潮南等高速公路主通道,推进沈海、京台、泉南、沙厦、厦蓉等交通繁忙路段扩容改造,提升主通道服务能力。新开工厦门第三东通道、沈海线漳诏扩容等高速公路13个项目,加快宁上、宁古、武沙等26个项目建设,建成厦门第二东通道等项目56公里。二是畅通区域联通网。完善两大都市圈快速干线公路网,推进福州滨海新城高速、厦门第三东通道等城市“高快一体化”项目,力争新开工协同区联通项目90公里、建成100公里,在建里程500公里。加快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的衔接,推进相邻县级以上行政中心之间的便捷连通和城市过境公路建设,新开工普通国省干线100公里。加快畅通省际通道、乡镇便捷通建设,提升改造省际通道150公里、省界服务区4处,加快国道G228线闽浙界福鼎双华至象洋段交界路段、省道S207线闽浙界至寿宁下党段等建设。三是畅通国际物流关。稳定出口航线运力和集装箱供给,提升沿海集装箱码头,提高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能力。新开工福州港松下元洪1#、2#泊位工程等3个项目,建成福州港江阴港区13ABC号泊位工程等4个项目,新增生产性泊位9个、货物吞吐能力1629万吨。四是畅通城乡融合网。打开福州青云山、龙岩古田等服务区便捷通道。推进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建设3个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出入口和7个高速公路连接线,实现83%的陆域乡镇便捷通高速。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新增客货邮融合综合运输服务站20个、合作线路33条。

  二、建设世界一流港口,为助力海洋经济提供引擎。一是加强集约开发。重点推进翔安港区1-5号泊位、罗屿13-15号泊位、江阴港区18-19号泊位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福州港可门6-7号泊位、厦门港古雷南20-22号泊位、湄洲湾港罗屿8号、11-12号泊位等28个项目建设。推进重点港区深水航道、防波堤、锚地建设,加快三都澳漳湾、罗源湾深水航道二期、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等项目建设。二是强化集聚经营。支持省港口集团推进省内其他国有港口资产整合,加强与干线班轮、重要供应商股权合资合作,提升规模实力。推动港口企业加强与内贸航运龙头企业合作,引导在我省设立中转基地,加大内贸中转。指导港口企业加大营销力度,加强与大型货主、矿商、贸易商的业务合作。引导港航企业整合优质资源,实现规模化发展。三是优化港航服务。推动省、沿海各地市出台或延续港航扶持政策,力争全省运力规模突破1900万载重吨。健全完善船检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推行船舶检验全过程留痕管理。配合海关等部门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推进通关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四是开发闽江航运。加快三明港尤溪西滨作业区、闽江尤溪口至尤溪雍口桥航道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三明港青州1-3号泊位、福州市“两江四岸”游船码头等项目建设。加强闽江干流航道养护管理。培育闽江内河航运市场。

  三、提升运输服务品质,为满足民生需求优化供给。一是推动交旅融合发展。开展全省旅游公路发展规划编制。构建福建滨海风景道。加快贯通G228线福建段,提升改造G228线风景道已建成路段150公里,沿海每个地市至少完成1个国道G228线在建项目。实施“251”环武夷山国家公园公路、红色旅游航道、“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公路等一批山区风景道项目,打造福建旅游交通新标志。二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对城市公交的扶持,强化省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指导各地建立城市公交财政补贴制度。探索新增运输场站运营补助,将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70%用于支持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运营,奖励资金与地方扶持力度挂钩。盘活站场、线路、车辆等资源,引导客运企业与旅游、供销、城市商贸等合作经营。发展定制公交、定制客运、“微循环”公交等多样化、个性化公共交通,新增优化公交线路150条。开通福州地铁5号线后通段。持续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确保我省网约车合规化水平保持全国领先。三是推动城乡运输均等化。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推广龙岩武平、上杭全域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经验,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城区周边重点镇村延伸和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巩固拓展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开展农村客运运营日常监测,将承担通建制村任务的城乡公交纳入农村客运补贴资金使用范围。推动渡船、渡口、陆岛交通码头实施公司化管理,推进水路客运实名制。四是提升公路通行品质。新建15个以上“司机之家”,提升改造4处普通公路省界服务区。实施国省干线路面修复养护250公里、预防养护50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路面修复100万平方米,“一市一主题”集中开展预防性养护,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保持85%以上。五是加快出行联运发展。建设福州长乐机场、厦门翔安机场、福厦高铁泉州东站等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建成永泰旅游集散客运中心。探索建设智慧出行平台。构建ETC车生活生态圈,推动服务区会员制、积分制运营落地见效。

  四、依法完善行业管理,为提升治理水平增强动能。一是持续推进制度建设。推动《福建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通过省人大立法,推动《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列入省政府立法调研项目。开展全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修订。出台全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涨价补贴和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二是持续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持续推广高速公路“基金认购、股权投资”等融资方式。鼓励各地将普通公路建设与沿线资源开发、乡村振兴等深度融合,争取国家中长期信贷支持。进一步健全高速公路、港口执法机构管理机制,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省级政务服务,进一步提高全程网办比例。力争实现道路运输领域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100%、省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100%、跨省大件审批“掌上办”应用100%。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确保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四是持续强化行业监管。全省284处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9个地市执法监控中心及88个县级分中心全部投入应用,深度挖掘技术监控功能,实现执法信息化向路政、运政综合执法领域全覆盖,确保高速公路入口超限率控制在千分之五、普通公路超限率控制在1.2%。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相挂钩。

  五、完善安全保障体系,为提升发展韧性和安全水平打牢基础。一是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抓好道路水路运输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按规范要求做好汽车站、水路客运站等交通场站及客运班车(船舶)、旅游包车、公交、出租、地铁的日常消杀通风,引导提醒旅客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根据国家部署,在邮轮、“小三通”等水路口岸客运恢复后,做好船舶及出入境旅客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开展典型隐患治理“三必查、两必罚”行动,即企业第一责任人考核必查、培训教育必查、安全投入必查,对违章作业等重大隐患查实必罚,对典型隐患屡查屡犯行为查实必罚。聚焦车辆技术状况、长途客运、港口安全、内河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施工和运营等六个领域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压实行业管理责任。深化与公安、应急、住建、文旅等部门协作和联合监管,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三是增强行业本质安全。扎实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培育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项目7个、“平安工地”示范项目23个。加强质量安全预警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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