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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5-03-13 09:01 浏览量: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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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部署,突出服务大局,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改革,坚持立法、审改、执法、普法同步推进。强化“12345”工作抓手。

  1是行政审批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2是立法坚持全面修订与小切口修改“两手抓”;

  3是政策文件审核审查“三同时”,即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三项审核同步开展;

  4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建设强化“四基四化”;

  5是普法工作落实“八五”规划要求。

  具体举措和成效如下:

  (一)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和省政府要求,提前完成“开办运输企业”“大件运输”“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三个“一件事”政务服务套餐。其中“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入选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典型案例和全省工作经验专刊,并获评省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提前两个月完成交通运输部上线要求,67个线下综合服务窗口提供咨询、办理,线上线下办件量近200件。“大件运输一件事”在全国率先完成,实现“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等三个事项集成套餐,办理时限压缩了75.6%,申请材料份数降幅46%。“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件事”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和“闽政通”APP实现集成套餐,整合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从报名申请到制证等环节,办理时限平均压缩了66.7%。

  2.推进“无证明省份”建设。推动我厅自建系统与“无证明省份”系统对接,梳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建立健全证明材料调用机制。完成“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治理,提升省电子证照库完整度。

  3.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系列活动。开展3次“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零距离”线下交流活动,邀请8家企业代表体验审批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体验。其中,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政务服务窗口“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获《中国交通报》报道。

  4.“互联网+监管”常态化。一是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744条监管行为数据,发布监管动态信息62条。二是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6个,实施13批次,抽查市场主体47户,发现问题均已责令整改。

  (二)立法“两手抓”,完善法规体系

  1.完成《福建省航道条例》全面修订调研论证。围绕航道管理体制、建设养护资金保障、执法衔接机制等修订重点,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立法专家等业内专家全面论证,形成修订草案。

  2.推动《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小切口修改。修改上位法已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的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等4个事项有关条款,修正案已呈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审核审查“三同时”,强化制度管理

  坚持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与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三项审核同步开展。印发《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福建交通运输领域改革的意见》,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完善我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职能。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若干措施》,保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2024年制定1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落实“三同时”要求;排查493件政策措施,未发现违规内容。

  (四)强化“四基四化”,提高执法效能

  1.强化执法工作信息化。在全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福州市交通执法支队非现场执法与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应用成效获省委书记周祖翼肯定。公布全省货物装载源头单位1225家,建成使用275处车辆路面动态技术监控点。全年检测货车8735万辆次,涉嫌超限率降至1.52%,有效遏制货车违法超限超载。

  2.强化跨部门执法协作。线上“综合查一次”监管模式成效被《福建日报》和《中国交通报》头版头条报道。印发进一步加强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意见,交通执法与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实现常态化。推行加强交通执法与高速经营管理联动协作若干措施,强化政企沟通配合。

  3.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质效提升三年行动。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深化“四基四化”建设推进会上,我厅作典型经验交流,9个案例入选典型案例,2个执法站所治理方法获通报表扬。在交通运输部举办的执法大队长论坛中,2名执法大队长获“星星之火奖”,其中1人再获“执法初心奖”。修订《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方案》,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4.强化队伍正风肃纪。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共整改问题437个,改进工作13项,省市两级制定修改制度32项,打造40个优质促改促治民生品牌。省纪委工作简报两次刊登我厅集中整治简讯,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迟耀云肯定批示。

  (五)落实“八五”普法要求,工作质效提升

  1.“八五”普法中期评优斩获殊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个集体、2名个人获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3个集体、2名个人获交通运输部通报表扬。截至2024年底,我厅及厅直单位‘蒲公英’普法公益平台注册志愿者898人,完成“路政宣传月”等普法活动825个。

  2.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厅主要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相关任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推进有力。印发我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举办年度法治培训班和2场法治专题讲座,实施4期共600名执法人员轮训。

  二、存在不足

  2024年,我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需要完善之处。一是行业法规体系需要不断完善;二是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需要不断深化;三是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工作要点

  (一)以高质量立法推动交通新质生产力发展。有序推进《福建省航道条例》修订进程,开展《福建省高速公路条例》《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福建省港口条例》立法、修法调研。

  (二)纵深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落实“五级十五同”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更新对应许可事项标准,推动政务服务“全事项、全场景、全生命周期”纵深推进,推动“审管联动”从单事项到全场景转变。

  (三)提升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品质。持续推广“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和“大件运输一件事”,实现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开办“最多跑一趟”,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审批“只登一个网”“只进一扇门”。

  (四)推动行政执法提质增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非现场执法程序和治超信息平台功能。推动我省治超法规配套制度、地方标准出台。协调推进“闽执法”平台应用,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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