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发展规划 > 规划与解读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反馈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安排的函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0-12-29 19:15 浏览量:{{pvCount}}
| | | |

省司法厅:

  贵厅《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悉,按照文件要求,现将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和2021年工作安排反报送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坚持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突出抓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信用交通、推进行业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在交通运输部每三年组织一次的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中,省交通运输厅政法处被评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先进基层集体,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中通报表扬。

  (一)坚持科学立法,引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行业法规体系。《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8月1日起施行,有效保障我省渡运安全规范发展。《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期施行。条例的出台实施填补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的立法空白,为我省交通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是注重法治规划引领。2月印发《2020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从立法、执法、普法和深化“放管服”、推进信用交通建设等方面,全面部署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点工作开展,继续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不断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我省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完成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督查工作。

  三是“七五”普法顺利收官。圆满完成“七五”普法验收工作,积极组织厅机关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累计参加考试160余人次。不断完善厅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邀请省内知名法律专家为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全体干部专题讲授《民法典》相关知识,掀起学法热潮。围绕“防疫情、守安全、保畅通、优服务”,顺利完成路政宣传月活动。制作《交通运输行业防疫常态化出行防护指南》动漫短片,选送司法部全国“七五”普法短视频大赛。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宪法和交通运输常用法律法规宣传,累计发放法律法规单行本12600册,张贴宣传挂图3000余张,在厅机关、各级执法场所等循环播放宪法宣传短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坚持严格执法,公路“治超”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98万人次,普通公路累计检测货运车辆96.75万辆次,立案查处超限超载货车1.29万件,结案1.11万件,卸载超限超载货物39.26万吨,超限率控制在1.33 %;全省高速公路入口累计检测货运车辆1480.21万辆次,超限超载货车77辆次,超限率0.00005%。

  一是成立省级治超工作领导小组。10月份,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福建省公路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成立了以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相关厅局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福建省公路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为全省治超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开展治超工作三年行动。5月份,印发《全省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通过3年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全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三是积极推进科技治超试点。年初,在南平市部署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试点工程已于9月21日正式投入使用。四是推进电子抓拍设施建设。认真指导各地市完成8个治超站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建设,有效解决货运车辆冲关拒检问题。目前,全省普通公路37个治超站已建成29套电子抓拍系统,运行效果良好。五是编制科技治超规划。组织编制《福建省公路科技治超规划(2020-2022)》,9月底通过专家评审,并于10月26通过厅务会审议。六是实施“一超四罚”和信用联合惩戒。今年全省已吊销车辆营运证28本、责令运输企业停业整顿328家、吊销运输经营许可证2家;今年以来已向交通运输部报送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行为名单3次共计145辆货车、4名驾驶员、239家企业,并在信用交通·福建网站进行公示。七是执法队伍建设常抓不懈。克服疫情困难,按照年度培训计划,2020年完成全省新增执法人员培训班1期,全省法制科长培训班1期,及时组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及时学习《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国内水路运输条例》的新法新规,更新知识体系,累计200余人次参训。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一是按审改办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五级十五同”的梳理。细化梳理我厅行政审批事项,由各地市交通局梳理、行业管理部门初审、省交通运输厅汇总复审后,于7月中旬报送省审改办,提前两个半月完成报送任务,在省直单位中名列前茅。我厅细化梳理事项现已基本实现省网平台导入工作并逐步完成发布和绑定工作。

  二是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逐一对接厅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提出进一步取消、下放省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优化审批流程工作的方案,经厅主要领导牵头研究审定后实施,经过精简合并,我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从180项减为82项,精简54.4%,其中“即办件”事项38项,占比从原来的18.3%提升到46.34%。

  三是进一步拓展“全程网办”“掌上办”事项范围,省级审批事项中“一趟不用跑”占比在去年基础上再次提高13.35个百分点,实现占比85.55%,位居省直单位前列。

  (四)扎实开展“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

  2020年是“信用交通省”终期评估年。根据“信用交通省”创建计划,今年9月底,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在京联合召开全国“信用交通省”建设总结推进视频会。会上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杨传堂同志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作了讲话,杨传堂同志讲话两次点名肯定我厅在交通运输信用建设工作的做法,对我厅将信用建设纳入地方立法,有效推进交通运输信用建设法治化发展,以及当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五)行业改革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更加科学高效

  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今年8月,经省委编办批复,通过设立厅属执法监督局、综合保障中心的模式,进一步整合力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是大力推进厅属经营性事业转企改制后续工作。其中省公路职工温泉疗养院、省筑路机械厂改制并入省交发集团工作基本完成,省福州港航务工作处转企改制工作方案经省事改办等四部门联合发文批复。

  二、2021年法治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是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制度,落实工作分工和具体措施,推进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培树。依法履职和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完善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二是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动《福建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出台,适时启动《福建省港口条例》等地方法规、规章的修订完善。三是巩固发展“信用交通省”创建成果,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制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完善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联合奖惩的对象清单和措施清单。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一是推进科技治超项目建设,根据《福建省公路科技治超规划(2020-2022)》,分年度实施全省公路超限检测站和科技治超建设。加快推进治超站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使用。二是持续落实治超三年行动。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对经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清单化管理。三是加强治超信用监管。持续组织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名单认定、发布、报送和应用工作,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交通营商环境

  持续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申报材料。通过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和“一网通办”率,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优化办事系统,推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一次登录、全网通办。不断优化交通运输办事和营商环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