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为公布福州港口基本情况、港口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事项,以及本港口贯彻执行我国有关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措施,原福州市港务局于2007年向社会发布了《福州港口章程》。2011年省政府实施港口体制一体化改革,福州港管辖范围调整为涵盖福州、宁德和平潭“两市一区”域内港口。鉴于福州港管辖范围已进行了调整、港口基本情况发生了变化,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对《福州港港口章程》进行修编,我厅现予发布。2007年1月1日发布的《福州港口章程》同时废止。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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