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公布《厦门市交通运输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简称《清单》),其中包括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及免于行政强制事项三张清单。
从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从轻、减轻处罚的前提是当事人必须同时符合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积极落实整改、配合执法等条件。具体实施上,执法人员经调查核实并经过相应的审批审核程序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或免于行政强制的,将启动容错纠错程序,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根据《清单》,从事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配载、货物仓储理货等业务,未按照规定备案属于从轻处罚事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使用未取得《租赁汽车证》的车辆从事租赁经营活动、使用未按照规定配置学时记时仪的车辆开展培训活动均属于减轻处罚事项。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属于免于行政强制事项。
据统计,自去年8月厦门市交通运输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正式出台以来,厦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共办理首违免罚案件2053件。
(傅秋萍 柯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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