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荣泰) 近日,福建省总工会、省交通运输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共享司机之家建设的通知》,提出按照“统一布点、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布点建设200个共享司机之家,进一步改善货车司机生产经营条件,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除城市中的出租汽车司机之家等,福建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布点建设70个,在普通公路服务区布点建设10个,在物流园区(物流公司)、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布点建设10个共享司机之家。建设场地由场地所在单位无偿提供并承担具体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运行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
共享司机之家分为基础型和扩展型2种,基础型应具备停车、短暂休息、车货安保、净化水、爱心服务、咨询服务、宣传教育等基本功能;扩展型在此基础上还应具备热水沐浴、热饭热菜、洗衣烘干、工会帮扶等功能,进一步提升货车司机等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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