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皓 通讯员 叶晓璐 杜欣瑶) 近日,厦门海事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市气象局印发《厦门市重点客运航线短临致灾天气预警及叫应机制》(简称《预警叫应机制》),建立企业、属地、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短临致灾天气防控责任体系,促使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落实负责任的停航举措,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预警叫应机制》明确,短临致灾天气,是指因强对流等突发性天气造成航线上风力达到重点客运航线船舶停航条件的灾害性天气;重点客运航线,是指一次载客30人以上的客运航线。重点客运航线停航条件,依据其预案规定的风力标准执行;海上客运公司、码头经营单位等重点客运航线经营主体是临灾叫应机制的直接执行主体;客船船长拥有船舶安全事务的最高决策权,在符合停航条件时,可果断决策保障船舶与乘客安全。
《预警叫应机制》提出,海上客运公司、码头经营单位、船舶等要做好日常开航前气象海况监测,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工作要求,做到“应关尽关、应停尽停、应撤尽撤”;气象部门应及时向政府部门、重点客运航线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发布临灾预警信息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海事、港口部门督促受影响区域船舶、码头做好停复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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