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王有哲 陈勤思 通讯员 陈星) 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福州港口生产发展扶持政策(2026—2028年)》,明确三年期间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围绕提升港口联通效能、促进集装箱货源集聚、拓展港口腹地、巩固拓展对台主通道、打造滚装汽车出口通道等五大方向推出15项具体奖励举措,全面推动“海上福州”建设和福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发展。
记者了解到,本轮政策扶持力度显著增强,年度资金规模由上一轮的1亿元提升至1.5亿元,旨在全面激发港航市场活力,强化港口物流体系化支撑。
具体来说,政策对巩固、加密及新增集装箱国际航线实行阶梯式奖励,其中新增外贸集装箱国际航线分远洋、近洋最高分别奖励800万元、500万元。对集装箱吞吐量、外贸集装箱定制航线和加班船挂港及航运企业运量实行梯度奖励。加大对集装箱海铁联运、“陆地港”增量、江海联运中心及福州都市圈水运支线等的支持力度。新设加密现有台湾航线奖励,延续新增台湾航线奖励政策,持续扩大对台航运优势。增设外贸滚装船挂靠奖励和滚装通道港站一体运营服务奖励,推动滚装船舶常态化挂靠江阴港区,加快打造江阴港区商品汽车滚装出口东南通道。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全国交通系统网站
省内交通系统网站
省级政府部门系统网站
全国交通系统网站
省内交通系统网站
省级部门系统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0000018
闽公网安备:35000899002号闽ICP备11011339号-28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联系电话:0591-87077103
中文域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务闽ICP备11011339号-31
主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承办: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闽政通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