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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环治理危险货物运输

来源:中国交通报 版次:第07版:平安交通 时间:2026-04-23 14:50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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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正式施行,对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监管提出更为严格、系统的要求。围绕新法实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以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切入口,推动安全治理由“分散管理”向“系统治理”、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本期梳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严把准入关口、强化运行监管、推进分级分类管控和提升执法效能方面的实践,推动行业安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筑牢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防线。

  

福建湄洲湾 以风险为导向精准管控

  

福建湄洲湾港斗尾港区斗尾作业区原油储罐群。(陈勤思 供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对港口危化品安全监管提出系统性要求。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提前衔接新法要求,在辖区全面推行港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管控体系,将监管方式由“一刀切”的传统模式转为差异化精准管控。

  湄洲湾港作为福建重要港口枢纽,业务形态多元。港区内既有危险化学品装卸仓储、客运轮渡等高风险业态,也有普通货物作业等常规业务,不同企业的安全风险差异明显。以往实行统一检查标准和频次,难以匹配差异化风险特征,既存在重点风险识别不够精准的问题,也增加了部分企业重复检查负担,与精细化监管要求存在偏差。

  近年来,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确立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思路,启动专项攻坚行动,联合第三方安全专家,构建起“先分类、再分级、后管控”的管理框架。围绕设备设施、人员资质、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对辖区22家港口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累计整改安全隐患345项,并在此基础上出台《湄洲湾港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按照风险属性将企业划分为A、B、C三类,其中危化品企业以货种危险等级、重大危险源级别为主要依据,明确企业风险底数。在精准分级上,围绕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四个维度,将风险划分为红、橙、黄、蓝四级,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企业风险等级,对发生亡人事故或重大环境事件的企业直接纳入重大风险管理范围。

  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还建立了全流程动态管控机制,实行“一企一档”管理,定期开展风险等级评估,根据企业安全条件变化及时调整监管措施;监管资源向高风险企业倾斜,强化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管控;对风险较低、管理规范的企业,适当优化检查频次;同步开展专家入企指导和安全培训,推动企业从“被动应付检查”向“主动管好安全”转变。

  (方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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