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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2-06-13 09:22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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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25号),我厅联合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对申报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县(市、区)进行了省级复核,现将拟推荐的对象公示如下:

  古田、东山、同安、泰宁、周宁、南靖、武平、惠安、安溪

  公示期:2022年6月13日-6月17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591-8707755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省交通运输厅农路办

  邮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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