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201-2022-0001
- 文号: 闽交建〔2021〕3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2-01-03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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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省高指、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交通质安中心、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
按照省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的《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方案》(闽发改法规〔2021〕424号)的要求,省厅组织开发了《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标后监管系统》(http://220.160.53.4:9002/,以下简称“标后监管系统”),经过前期试运行,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运行,并向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推送标后监管数据信息。请各单位组织中标单位、招标单位、监管单位按照《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标后监管系统用户操作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操作指南》)要求填报与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录入与审核
(一)2022年1月1日之后中标结果公示且公开招标的交通建设项目均需在标后监管系统上填报信息。
(二)按照《操作指南》组织中标单位在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后1个月内登录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完善;组织建设单位对中标单位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16〕29号,附件2)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闽交建〔2017〕181号,附件3)中关于招标监督单位工作分工要求,督促所监督的项目在标后监管系统做好信息录入、审核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标后监管系统将与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全省“一张网”监管运行,项目信息纳入信用考核范围。
(一)请各单位加强项目信息录入、审核质量和时效把关,省厅将本项工作列入信用管理、绩效管理范围,对履职不到位、录入审核不及时、督促监管不到位的给予信用、绩效扣分。
(二)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标后监管系统监管人员名单按附件4表格填报后盖章报省厅建管处,电子版通过内网OA邮箱或外网邮箱报送。各县交通局由所属设区市交通局组织并汇总报送。
(三)2022年1月起省厅将组织各相关单位对系统具体操作进行线上培训,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四)标后监管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标后监管系统开发单位(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和厅建管处反馈,联系方式如下: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高剑辉,电话:186*****759gjhfeling;客服电话:400-9955-015,电子邮箱:@qq.com;
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王琳,电话:0591-87077568,电子邮箱:626404108@qq.com。
厅建管处林俊评,电话:0591-87077513,张琳,电话:0591-87077124,电子邮箱:11175572@qq.com。
附件:1.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标后监管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关于贯彻《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16〕29号)
3.《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闽交建〔2017〕181号)
4.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标后监管系统工作联系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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