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201-2024-0188
  • 文号: 闽交建函〔2024〕13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09-0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注销福建金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检测资质证书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09-11 09:06

福建金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你司2008年6月1日取得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检测资质,有效期至2024年7月25日。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有关要求,你司因资质延续时持证人员数量、试验检测用房使用面积不满足要求,公路工程乙级资质延续申请不予通过,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并于2024年7月19日申请注销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检测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项我厅决定注销你司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检测资质,该资质证书(证书编号:闽GJC综2019-014)同时作废。你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所持有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交回我厅。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司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联系人:杨连凯,联系电话:0591-87077125,87500866(传真)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