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201-2024-0223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5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11-04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11-06 16:00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2024年第21号台风“康妮”1日9时已减弱为热带风暴,13时中心距离浙江温岭南偏东方向约45公里(北纬28.0度、东经121.5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9级(23米/秒,热带风暴级)。预计“康妮”将以每小时35 公里左右的速度向东北方向快速移动,逐渐远离我省,对我省的影响趋于结束。根据省防指《关于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61号),省厅决定于11114终止台风应急响应

  请沿海各地及相关部门加强管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恢复生产作业。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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