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201-2026-0186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6〕1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6-09-04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强降雨防御响应为二级并维持台风四级防御响应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6-09-06 08:00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地海中心)、省运输中心、省交通保障中心、省交通质安中心、沿海各港口中心、各执法支队:

  福建省气象台9月4日17时30分将“暴雨预警”降为Ⅱ级,继续发布“台风预警Ⅳ级”。省防指决定于9月4日17时30分调整防汛应急响应为三级并维持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省厅同步调整强降雨防御响应为二级并维持台风四级防御响应。

  今天夜间到5日白天,中南部地区有阵雨或雷阵雨,局部大雨到暴雨。24小时累计雨量10~40毫米,局部8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40毫米。5日夜间到6日白天,沿海和南部地区部分有阵雨或雷阵雨,局部大雨。

  今年第24号台风“科罗旺”今天14时距离琉球群岛那霸市偏北方向约400公里(北纬29.8度、东经127.4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米/秒,热带风暴级)。预计,“科罗旺”将逐渐转向偏南方向移动,强度变化不大。

  请各地各单位坚决克服厌战思想,继续保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防指统一部署,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响应、巡查、管控”主动防御措施,持续关注台风和强降雨影响,警惕地质灾害滞后性,抓好重点区域、薄弱区域巡查排查,确保安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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