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601-2023-0140
- 文号: 闽交运函〔2023〕7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3-10-20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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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莉委员:
《关于福建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建议》(20231357号)由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办。现就涉及我厅职责的分办事项答复如下: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要求,聚焦老年人便利出行,大力推进交通运输无障碍环境建设,着力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出行权益。截止目前,全省70个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13个水路客运站、166个城市轨道交通车站、261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均已实现无障碍设施全覆盖,累计完成公交站适老化改造65个,投放低地板及低入口车辆1158辆,老年人出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完善客运站场无障碍设施。在新建、改建、扩建汽车客运站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时严格落实《无障碍设计规范》,规范设置无障碍标志标识,并将障碍设施配置完成情况作为验收的必备条件。全省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枢纽站场均按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等设施,福州、厦门各地铁车站全面配置站内外无障碍垂梯、站外轮椅坡道、站内无障碍卫生间。
二是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推动各地城市人民政府履行城市公交发展主体责任,落实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优待政策,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3年印发推进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工作通知,在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推行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稳步推进符合无障碍标准的低地板公交车投放,打造敬老爱老公交线路40条,敬老爱老线路车辆均配备爱心专座、便民箱等。福州、厦门各地铁车站按照每站2套标准配置上下车无障碍渡板,便利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是加大老年人乘客帮扶力度。全省公交车、地铁车厢100%设置爱心专座,在客运站场广泛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通道,安排工作人员、志愿者围绕老年人乘客进站、购票、乘车(船)等环节给予重点帮扶,提供优先购票、检票、上下车等服务。充分利用车站、车厢广播、LED屏等开展关心关爱老年人宣传,引导广大乘客主动让座,不占用、不损坏无障碍设施,积极营造良好温馨出行环境。鼓励各地组建出租车“爱心车队”“雷锋车队”“志愿者车队”,对有相对固定用车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保障服务。
四是着力解决老年人应用智能技术困难。督促指导全省所有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等保留人工服务窗口,继续保留现金、纸质票据等传统乘车凭证使用,方便老年人购票出行。引导滴滴等网约车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一键叫车服务功能,推动福州、厦门等8个地市开通95128等出租车约车服务电话,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吸收您的意见建议,按照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无障碍设施,持续加大符合无障碍标准的公共交通工具投放力度,提升老年人出行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岳峰
联 系 人:王明文
联系电话:0591-87077091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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