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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22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_ 建议提案办理 _ 省交通运输厅
    • 索 引 号: FJ00117-0601-2025-0040
    • 文号: 闽交运函〔2025〕3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3-25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22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5-03-27 09:09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加快推广新能源重卡助力福建省物流行业绿色发展的提案》(第20251229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不断加大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力度,全省有营运新能源重卡2066辆,较2023年底提升3倍。谢思瑜委员深入分析当前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所面临的困难,提出“加大新能源重卡重点领域推广力度”等建议,与绿色交通发展方向高度契合我厅围绕提案开展调研,推广新能源重卡存在个方面制约。一是油电差价不高。据有关机构测算,目前轻型汽油车的油电差价约为2.85元/KWH,公交车的油电差价约为1.2元/KWH,而重中型货车的油电差价仅0.83-1.2元/KWH之间,相比之下,重中型货车的油电差价远低于轻型汽油车。二是购置成本较高。新能源4轴以上重卡单价普遍在40-80万元之间,而同排放要求的4轴及以上柴油重卡价格仅为新能源重卡的二分之一左右。在扣除充换电费用及时间成本等因素后,新能源重卡的优势并不明显。适用运输场景规模小且单一目前,新能源重卡主要应用于煤炭、矿山、钢厂、港口等固定路线的中短途运输场景,在干线物流等更广泛的应用场景渗透率偏低。

      加快推广新能源重卡是实施电动福建建设战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厅将密切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全力做好新能源重卡领域推广应用工作,措施如下:

      一是深入实施《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宣传推介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运输新能源达标车型,方便道路运输经营者灵活选用,禁止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二是加大购置补贴力度2024年我省对报废国三及以下营运货车并新购置新能源货车最高予以14万元补贴。2025年,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进一步提升运输企业新能源货车比例。

      三是支持企业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动力车替代应用试点示范,打造新能源重卡运行示范线路,通过积累实际运营经验,为进一步拓宽新能源动力车在重卡领域的应用范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叶 巍

      联系电话:0591-87077950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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