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601-2026-0026
- 文号: 闽交运函〔2026〕1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6-03-30
- 有效性: 有效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省公安厅:
傅丽云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治理开车使用手机违法行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的建议》(第1174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会同省公安厅全力加强网约车、出租车、道路货运等领域安全监管,着力治理司机开车使用手机等危险驾驶行为,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危货运输车辆已全部安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可自动识别、实时预警驾驶员接打电话等不安全驾驶行为,司机发生违规行为将触发预警,并同步推送至企业监管平台,实现动态干预与闭环管理。城市公交、网约车、出租汽车全面实现视频摄像头全覆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测驾驶员拨打手机的监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考虑到部分外卖骑手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我厅督促全省驾培机构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在对学员理论培训环节设置含分心驾驶危害与预防等内容。
下阶段,我厅将立足职责在治理网约车、出租车、货车司机开车使用手机等危险驾驶行为方面持续发力。一是持续用好“两客一危”动态监控等系统,督促危货运输企业及时纠正驾驶员不良驾驶行为,加强惩戒、教育和管理,强化内部监督自觉。二是压实网约车、出租车平台企业责任,定期抽查视频摄像头,及时核实处置乘客关于驾驶员不良驾驶行为的投诉,形成外部监督压力。三是转发交通运输部、省应急厅等安全事故警示,重点筛选涉及不良驾驶行为的事故案例,推送至网约车平台和出租车、货车企业。督促企业组织营运车辆驾驶员开展专题学习,通过以案说法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推动驾驶员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庄伟琪
联系电话:0591-87077383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全国交通系统网站
省内交通系统网站
省级政府部门系统网站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18 闽公网安备:35000899002号 闽ICP备11011339号-28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联系电话:0591-87077103
中文域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务闽ICP备11011339号-31
主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承办: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